不得跳槽不让考研 这种劳动合同合法吗
单位以合同约定的形式,规定劳动者“一经聘用,六年内不得跳槽,三年内不得考研,否则,劳动者要承担6000元/年的违约金”。最近,小黄求助“法律在线”:单位的做法合法吗?
小黄称,他前年毕业于外地一所高校计算机系,目前签约武汉一家IT企业。
据小黄介绍,他当时到该企业应聘时,经理曾提出,他将是单位骨干和重点培养对象,因此6年内不准跳槽,3年内不准考研,否则,每提前一年跳槽或考研,要向单位支付6000元一年的违约金。相应的,在这6年里,单位会给他提供去上海、北京、日本学习的机会,以补偿他不跳槽、不考研的损失。
小黄考虑后接受了经理提出的条件,双方签约。
去年底,一老员工离职,向公司交纳了近2万元的违约金,这让小黄心里有点“打鼓”:“单位这么做,是否违法?”